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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M蓄电池12V系列规格参数

PCM蓄电池12V系列规格参数

PCM蓄电池12V系列规格参数

产品特性:
1.长时间放电特性。
2.适用于备用和储能电源使用。
3.特殊的极板设计,循环使用寿命长。
4.特殊的铅钙合金配方,增强了板栅的耐腐蚀性,延长了电池使用寿命。
5.专用隔板增强了电池内部性能。
6.热容量大,减少了热失控的风险,不易干涸,可在较恶劣的环境中使用。
7.气体复合效率高。
8.失水极少无电解液层化现象。
9.贮存期较长。
10.良好的深放电恢复性能。
11.采用气相二氧化硅颗粒度小,比表面积大。
12.自放电率极低,适应温度范围广。
13.采用阀控式安全阀,使用安全、可靠。 

产品特点

1、 自放电率极低:在25℃室温下,静置28天,自放电率小于1.8%。

2、 容量充足:保证蓄电池****的容量充足及电压、容量的均一性,无阴极吸附式阀控电池整组电池电压不均衡现象。

3、 使用温度范围宽:蓄电池可在-40~+60℃的温度范围内使用,电池采用独特的合金配方和铅膏配方,在低温下仍有优良的放民性能,在高温下具有强耐腐蚀性能。

4、 密封性能好:能保证蓄电池使用寿命期间的安全性及密封性,无污染、无腐蚀,蓄电池卧放、立放使用;蓄电池的密封结构,能将产生的气体再化合成水,在使用的过程中无需补水、无需维护。

5、 导电性好:采用紫铜镀银端子,导电性优良,使蓄电池可大电流放电。

6、 充电接受能力强:可快速充电,容量恢复省时省电。

7、 安全可靠的防爆排气系统:可使蓄电池在非正常使用时,消除由于压力过大造成电池外壳鼓!

放电
(1)电池不宜放电至低于预定的终止电压,否则将导致过放电,而反复的过放电则会导致容量难以恢复,为达到的工作效率,放电应0.05-3C 之间,放电终止电压如下表1所示
(表1)放电电流和放电终止电压

放电电流 (A)    

放电终止电压 (V/ 单体 )

   



(A) < 0.1C

   

1.90

   



(A) < 0.2C

   

1.80

   



0.2C < (A) < 0.5C

   

1.70

   



0.5 < (A) < 1.0C

   

1.60

   



1C < (A) < 2C

   

1.50

   



3C < (A)

   

1.30

   


(2)放电容量

◆放电容量与放电电流的关系,图1为FM、JFM系列 电池在不同的放电率条件下放出的容量,从图中可看出,放电倍率越大,电池所能放出的容量越小。

◆温度作用

电池容量亦受温度的影响,过低温度(低于15℃,5℉.)则会降低有效容量,过高温度(高于122℉.50℃)则会导致热失控并损害电池.

充电

(1)浮充(限制电压,控制电流)使用: 浮充电压2.25V~2.30V/单体,电流不得大于0.25C10,电池浮充电流调到小于2mA /AH.(25℃)。请参见表(2)。
(表2)充电方法与充电时间


充电方法

   

充电时间 (h)

   

周围温度 ( ℃ )

   



恒压充电

   

6-12

   

5 -35

   



恒流充电

   

6-12

   


(2)循环使用(充电即停,放完电即充):充电电压2.4 V/单体,充电电流不得大于0.25C10.

(3)温度补偿电池在5~35℃范围内工作时,不必对充电电压进行补偿,当温度低于5℃或者高于35℃时,建议对充电电压作适当的调整,调整标准为浮充时 干3mv/℃/单体,循环使用时干4mv/℃/单体(温度以25℃为基准)。

(3)过充电

电池充足电后再补充电则称为过充电,持续的过充电将会缩短电池的寿命。

使用寿命

以下因素将可能缩短电池的使用寿命:
★重复的深放电
★重复的浅充电后的深放电
★外界温度过高
★过充电—特别是涓涓浮充充电
★过大的充电电流
★当充好电的电池如果长时间未使用,特别是在高温环境下,将会导致自放电和容量的减少。

容量保持和储存

l自放电
(1)当一经充电之电池若经长期储存,则其容量将逐渐减少,并成为放电状态,此种现象称为自放电,且这现象是无法避免的。即使电池未使用过,也会因电池内部起化学及电化学反应而造成自行放电,现将铅酸蓄电池的自行放电之情况分述如下:

A.化学因素不论是阳板(PbO2)还是阴板(Pb)的活化物质,都需经分解或逐步与硫酸反应(电解液),而转变成较稳定之硫酸铅,这个过程也就是自行放电。

B.电化学因素由于不纯物质的存在,电池内部会形成局部电路或与两极发生氧化还原反应,而造成自行放电。力能电池电解质因杂质含量极低,因而自放电量非常小,这源于电池的超强保持特性。

(2)电池的自放电与储存温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充电,不可将电池在放电后长期搁置;不需要用的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进行重复补充电,直至容量恢复到储存前的水平。

当容量仅为或低于额定容量的40%时(开路电压25℃时低于6.3V/12.63V),应用均衡充电以使容量恢复。

常温下应三个月对电池进行补充电,(补充方法请参见表3)低温下电池可储存更长的时间,例如电池储存于15℃,无潮湿,干净及无阳光照射的地方,在进行必要的补充电前,可保持12个月以上。


储存温度

   

建议补充电间隔

   

补充电方式

   



低于 25 ℃( 77 ℉)

   

每三个月

   

定电压充电 2.3V/cell 充 16 至 24 小时
定电压充电 2.45V/cell 充 5 至 8 小时
定电流为 0.05CA 充 5 至 8 小时

   



25 ℃( 77 ℉)

   

每三个月

   



30oC

   

尽量避免储存

       


PCM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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