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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B蓄电池12V系列参数规格

HTB蓄电池12V系列参数规格

HTB蓄电池12V系列参数规格

维护简单:充电时,电池内部产生的氧气大部分被极板吸收还原成电解液,基本没有电解液减少。

液性高:电解液被吸收于特殊的隔板中,保持不流动状态,所以即使倒下也可使用。(倒下超过90度以上不能使用)

安全性能:由于过充电操作失误引起过多的气体可以放出,防止电池的破裂。

自放电极小:用特殊铅酸合金生产板栅,把自放电控制在小。

寿命长、经济性好:汤浅蓄电池的板栅采用耐腐蚀性好的特种铅钙合金,同时采用特殊隔板能保住电解液,再同时用强力压紧正板活性物质,防落,所以是一种寿命长、经济的电池。

内阻小:由于内阻小,大电流放电特性好。

深放电后有优良的恢复能力,万一出现长期放电,只要充分充电,基本不出现容量降低,很快可以恢复。

按上下方向正立放置为原则,禁止倒立使用ups蓄电池。

不要在ups蓄电池上给予异常的振动与撞击。

在安装过程中要注意绝缘。

不要把机器安装成密闭形结构。

在安装过程中要注意让电池之间保持一定的间距,以保证空气流通。

请不要把不同种类的ups蓄电池混合使用。

不要让ups蓄电池与有机溶剂接触。

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充放电试验规程

   ?、搬运、储存、充电与维护:

   1、蓄电池重且外壳脆,搬运时应小心轻放,电压的放置应正立。严禁侧放,更严禁翻滚和摔掷,同时注意不要使端子受力。

   2、蓄电池应储存或安装于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应远离热源及易产生火花的地方。

   3、蓄电池存放前应为满充电状态,不允许放电后存放。蓄电池应在0~30℃的环境下贮存,存放的蓄电池应每  两个月进行补充电为宜。每月应对蓄电池组作例行检查,检查项目如下:

(1)蓄电池的外壳、上盖应保持清洁,并且蓄电池密封盖栓和排气孔应保持畅通。

(2)蓄电池的外壳、和极柱温度。

(3)蓄电池的壳盖有无变形及周边是否渗液,极柱、安全阀是否有渗液或酸液溢出。

(4)链接线是否拧紧。

(5)单只蓄电池浮充电压、蓄电池组充电电流、浮充总电压及负载电流。

  ?、安装维护:

   容量不同、性能不同、生产厂家不同的蓄电池不可链接在一起使用。

  ◆实际容量相同的蓄电池或蓄电池组方可串联使用。

  ◆实际电压相同的蓄电池或电池组方可并联使用。蓄电池链接和引出请用合适的导线。

  ◆链接是务必切断电源,否则会有触电甚至的危险。

  ◆正负极不得接反或短路,否则会使蓄电池严重受损,甚至发生。

  ◆紧密地链接好端子螺栓部分,防止火花产生;若接触面被氧化,可用苏打水清洗。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在使用前应进行72小时浮充充电使蓄电池内部电量均衡,方可进行测试或使用

  ◆蓄电池荷电出厂,不得试图拆卸蓄电池避免发生危险,如不慎蓄电池壳破损,接触到酸液,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不能将蓄电池放置于密封容器内使用,否则会有的危险。

  ◆不能使用有机溶剂清洗蓄电池。

  ◆多只蓄电池串联可获得高电压,安装时应注意使用绝缘工具,防止电击。

  ◆安装时应拧紧螺母,以防止充放电时产生火花。

  ◆蓄电池不可倒置使用,否则会有电解液漏出。

  ◆蓄电池寿命终止时,应妥善处理,随意遗弃会造成环境污染。

HTB38

充电

5.1.1检查电池是否完好无损,记录电池的编号。在具备充电情况下开启充电装置。

5.1.2戴好绝缘手套,准备好有绝缘防护的工具,防止工作中遭受电击。

5.1.3本厂使用GF型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充电时宜采用恒压限流的充电方法进行充电。

5.1.4充电时,投充电柜三相交流电源,按下充电柜充电模块按钮开关,启动充电模块,装置进入工作状态。

5.1.5充电柜系统根据蓄电池的工作状况,自动运行充电程序,控制充电器对蓄电池进行均充或浮充,使蓄电池始终运行在状态。

5.1.6自动充电程序如下:开机时,系统控制充电器处于浮充状态,同时进行计时并监测蓄电池电流。当连续浮充时间总计达到设置时间或蓄电池电流大于等于5%C10Ah(A)时,系统自动控制充电器转入均充状态。当蓄电池电流小于5%C10Ah(A)时,开始计时,到达设置时间后,系统控制充电器再转入浮充状态。

5.1.7充电柜系统运行自动充电程序期间,也可进行手动设置均充或浮充状态,设置完后系统继续运行自动充电程序。

5.1.8可根据蓄电池容量在系统中对蓄电池稳流值进行设定,由于调节范围限定,在设定此值时应遵循以下公式:

I输出稳流值=I设定稳流值

5.1.9在环境温度为25℃的条件下,2V电池充电为2.27V/只。充电开始时电流应限制在0.25×C10(A)的范围内。

5.1.10充电前对蓄电池用万用表实际记录,测量出实际与监测电压差值,以后每隔1~2小时应测量和记录。

5.1.11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如发现个别电池,端电压差大于+0.10伏,应进行充电使全组电池均衡一致的均衡充电。

5.1.12均衡充电采取低压恒压法,充电电压为2.35~2.40V/只,要求每只电池充足电且均衡一致。如果均衡充电后,还有个别电池不能达到正常时,则应单独充电使之正常后,方可入组与电池组一同使用。

5.1.13当整组电池充电结束后,充电装置可转入正常运行。

5.2放电

5.2.1放电采用电阻恒流法。

5.2.2接好外部放电电路,配置适当的监视表计及放电电阻。

5.2.3放电电流不超过10小时率的电流。即放电电流控制在20A。放电量应为额定容量的80%以上。

5.2.4放电时,每隔1~2小时应测量和记录放电的电流、总电压、每个电池的电压、温度,单个电池电压不得低于1.80伏。

5.2.5电池过多,可只测标示电池,但在整个放电过程中,应全测2~3次。对电压下降较快的电池要专项记录。

5.2.6放电时如发现电池的电压有不HTB蓄电池12V系列参数规格正常下降,应查明情况,进行处理,容量很低的要进行更换。

5.2.7放电结束后即进行充电,不能搁置,充电方法按上述充电方式进行,直至充足电后结束,蓄电池组可转入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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