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华蓄电池 MM50-12 12V50AH技术规格
闽华蓄电池 MM50-12 12V50AH技术规格
闽华蓄电池 MM50-12 12V50AH技术规格
闽华蓄电池应用领域与分类:
◆ 免维护无须补液; ● UPS不间断电源;
◆ 内阻小,大电流放电性能好; ● 消防备用电源;
◆ 适应温度广; ● 安全防护报警系统;
◆ 自放电小; ● 应急照明系统;
◆ 使用寿命长; ● 电力,邮电通信系统;
◆ 荷电出厂,使用方便; ● 电子仪器仪表;
◆ 安全防爆; ● 电动工具,电动玩具;
◆ 独特配方,深放电恢复性能好; ● 便携式电子设备;
◆ 无游离电解液,侧倒仍能使用; ● 摄影器材;
◆ 产品通过CE,ROHS,所有电池 ● 太阳能、风能发电系统;
符合国家标准。 ● 巡逻自行车、红绿警示灯等。
6-GFM系列产品规格
序号
电池型号
额定电压(V)
额定容量(Ah)
长(mm)
宽(mm)
高(mm)
参考重量(kg)
1
6-GFM-7
12
7
151
66
96
2.6
2
6-GFM-24
12
24
165
125
177
9
3
6-GFM-38
12
38
197
165
176
14
4
6-GFM-65
12
65
350
166
175
23
5
6-GFM-100
12
100
408
174
235
33
6
6-GFM-150
12
150
495
200
225
58
7
6-GFM-200
12
200
495
258
248
76
结构特点
◎ 高强度ABS塑料电池槽、盖,结构紧凑,具有耐冲击,抗震动性能好的特点。
◎ 特种铅基多元合金板栅,内阻小,耐腐蚀性好,充电接受能力强。
◎ 新型极板制造工艺,活性物质利用率高。
◎ 优质超细玻璃纤维隔板,大电流放电性能好。
◎ 高纯度电解液和特殊添加剂,自放电小。
闽华蓄电池特点
安全性能好
》贫液式设计,电池内的电解液全部被极板和超细玻璃纤维隔板吸附,电池内部无自由流动的电解液,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无电解液漏出,侧倒90度安装也可正常使用。
》阀控密封式结构,当电池内气压偶尔偏高时,可通过安全阀的自动开启,泄掉压力,保证安全,内部产生可燃爆性气体聚集少,达不到燃爆浓度,防爆性能。
免维护性能
》利用阴极吸收式密封免维护原理,气体密封复合效率超过95%,正常使用情况下失水极少,电池无需定期补液维护。
绿色环保
》正常充电下无酸雾,不污染机房环境、*机房设备。
自放电小
》采用析气电位高的Pb-Ca-Sn合金,在20℃的干爽环境中放置半年,无需补电即可投入正常使用。
适用环境温度广
》-10℃~45℃可平稳运行。
耐大电流性能好
》紧装配工艺,内阻小,可进行3倍容量的放电电流放电3分钟(≤24Ah允许7分钟以上持续放电至终止电压)或6倍容量的放电电流放电5秒,电池无异常。
寿命长
》由于采用高纯原材料及长寿命配方、电池组*性控制工艺,NP系列电池组正常浮充设计寿命可达7~10年(≥38Ah)。
电池组*性好
》不计成本的保证电池组中的每一个电池具有相对*的特性,确保在投入使用后长期的放电*性和浮充*性,不出现个别落后电池而拖垮整组电池。
近年来,随着铅污染事件陆续发生,废旧铅酸蓄电池回闽华蓄电池 MM50-12 12V50AH技术规格收利用问题备受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尽管相关陆续出台了《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意见》《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法规来规范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利用,但我国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仍存在诸多问题亟须解决。
一、行业秩序混乱,个体非法回收处置占主导
我国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极为不规范,违法经营现象严重。从事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的企业主要有物资回收公司、电池制造企业、再生企业和个体商贩,但正规持证回收单位收集的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占比不足30%,有超过70%的废旧铅酸蓄电池流入非法回收渠道,大量含铅废酸倾倒流入环境,铅污染和酸污染严重。大部分正规再生铅企业“吃不饱”,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非法再生铅厂较为泛滥,严重挤占了正规再生铅企业的市场。
二、回收处置渠道分散,全国性回收利用体系未形成
目前,我国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渠道散乱,中间环节多,回收成本较高,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去向无法掌控和追溯。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推行之后,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虽然正依托各自销售网络通过逆向物流的方式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但到目前为止,全国性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尚没有形成,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的回收量仍然只是一少部分,未形成规模,正规企业维持其运营所需的原料严重不足,拥有先进处理能力的企业根本不能充分发挥其优势。加之生产企业与再生铅企业分属两个利益主体,二者间还未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和利益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的建立。
三、法规标准不健全,政策及配套措施不完善
目前,废旧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法规标准尚不健全,缺乏相应的废旧电池回收技术规范,对个体商贩、非法大回收商及非法冶炼者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强有力的惩罚机制,对产生社会源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公众缺乏相应的法规约束。国家没有将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理企业列为公益性质企业,财政税务部门没有相应的政策支持体系,现行的财政税收扶持和补贴力度极为有限。同时,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不少的政策法规并正积极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但与之配套的政策措施及相应的豁免机制却没有及时跟进,正规回收处理企业在收集、闽华蓄电池 MM50-12 12V50AH技术规格转移环节受限制较多,普遍反映经营困难。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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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经理:陈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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