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蓄电池12V100AH技术规格
3A蓄电池12V100AH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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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寿命以下因素将可能缩短电池的使用寿命:重复的深放电重复的浅充电后的深放电外界温度过高过充电—特别是涓涓浮充充电过大的充电电流当充好电的电池如果长时间未使用,特别是在高温环境下,将会导致自放电和容量的减少。容量保持和储存自放电(1)当一经充电之电池若经长期储存,则其容量将逐渐减少,并成为放电状态,此种现象称为自放电,且这现象是无法避免的。即使电池未使用过,也会因电池内部起化学及电化学反应而造成自行放电,现将铅酸蓄电池的自行放电之情况分述如下:A.化学因素不论是阳板(PbO2)还是阴板(Pb)的活化物质,都需经分解或逐步与硫酸反应(电解液),而转变成较稳定之硫酸铅,这个过程也就是自行放电。B.电化学因素由于不纯物质的存在,电池内部会形成局部电路或与两极发生氧化还原反应,而造成自行放电。力能电池电解质因杂质含量极低,因而自放电量非常小,这源于电池的保持特性。(2)电池的自放电与储存温度有着密切的关系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充电,不可将电池在放电后长期搁置;不需要用的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进行重复补充电,直至容量恢复到储存前的水平。当容量仅为或低于额定容量的40%时(开路电压25℃时低于6.3V/12.63V),应用均衡充电以使容量恢复。常温下应三个月一次对电池进行补充电,(补充方法请参见表3)低温下电池可储存的时间,例如电池储存于15℃,无潮湿,干净及无阳光照射的地方,在进行必要的补充电前,可保持12个月以上。
储存温度建议补充电间隔补充电方式低于 25℃(77℉)每三个月定电压充电 2.3V/cell 充 16 至 24 小时25℃(77℉ )每三个月定电压充电 2.45V/cell 充 5 至 8 小时0.2C<(A)<0.5C尽量避免储存定电流为 0.05CA 充 5 至 8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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